近日,盐池法院运用法官村官双助理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案件,不仅解决了涉案的纠纷,还将原、被告双方其他两起纠纷一并化解,不仅给当事人节约了人力、财力,还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。
原告王某借给被告高某7000元,书面约定月利率为3%。可是高某一直没有向原告偿还此笔借款,原告一纸诉状将高某诉至法院,主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将原、被告约至法院进行调解,经过调解,王某同意被告高某分批分期偿还借款7000元。在此时,原告又说到高某在2011年还借过其10000元的借款,也要求其偿还,但是借据已经丢失。高某承认还借过原告10000元,也愿意偿还,同时提到其所有的一辆奥迪A6车一直被王某扣押,希望王某能够归还。主办法官在了解到本案不能就案说案,便启动法官村官双助理机制,
主办法官与利民社区书记联系后,再次将原、被告双方约至法院,分别就本案的情、理、法、利给原、被告做了细致的说明,王某清楚的意识到把本案的7000元借款和没有借据的10000元借款及扣押的车辆一并处理对自己是最有利的,不然的话,不但10000元无从追要,扣押被告的车辆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同意放弃涉案7000元借款和无借据10000元借款的利息诉请,分期予以偿还。高某也认识到,自己既然借钱,就应当予以偿还,不想做违背良心的事情,愿意给张某偿还借款17000元,只是要求张某归还其扣押的奥迪A6轿车一辆,张某也同意归还。目前,原被告的承诺均已履行到位。
此次,法官适用法官村官机制调解本案可谓是圆满,不仅将涉案的7000元借款成功调解,还将没有条据的10000元借款顺利处理,原告归还了被告的车辆,有一石三鸟之效,极大的修复了原、被告之间已经破裂的人际关系,消除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,同时也给法院自身减负,案内案外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。
(民一庭 魏树浪)